- 退换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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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条款
1. 我们的15天内退换货承诺使您有充裕的时间考虑,确保您做出正确的选择,真正做到无风险购物。AMOR承诺支付了全款的顾客(非定金)、非定制(包含现场镶嵌)的产品、未经佩戴过的全新商品(若有磨损或者吊牌损坏的一律视为已佩戴商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产品质量问题,15天内均可进行退换货。
注:镶嵌后的饰品,如顾客当场取件时无任何理由要求退货,裸钻可原价回收,顾客需支付工费和金料的损耗费用。
2. 当您在AMOR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在收到货品15天内(以EMS货品签收单上的签收日期为准)退还购买货品。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为您提供周到的退换货服务,AMOR15天退货承诺为您无忧购物提供保障和信心。
3. 产品退货流程及注意事项:
退货及原包装:请将所有原包装、质量鉴定书以及发票寄回本公司,出于安全考虑,请在回寄货品时不要在外包装任何地方写上“钻石”、“珠宝”、“首饰”等字样。
请使用EMS特快专递退货并给您的所退货物投保:请经由中国邮政EMS邮递,对货品进行全额投保,并索要一份货品已经到AMOR的回执单。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东路99号恒积大厦10L,AMOR(收),邮编200001 。
退换款项:AMOR将把首饰送至中国国家权威机构来确认钻石和贵金属的材质(铂金、白金等)是否和我们寄送给您的商品品质是否一致。AMOR质检团队将通过确认钻石亭部的激光系列号来验证钻石真伪。完成检验确认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应退的货款退还或者为您更换新的产品。
敬请注意:附有国际证书的裸钻属于定购货物,在客户确认钻石标准并进行定购的情况下,AMOR均不接受退换货。附属的戒托如遇质量问题仍然享受AMOR 15天退货承诺。
注:
1) 因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丢失和损坏,AMOR概不负责,敬请谅解。AMOR建议您采用EMS保价快递,确保万无一失。
2) AMOR所有承诺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敬请谅解。
免责条款
任何经过佩戴、自行改动过或调整过尺寸的、或者以人为方式损坏的货品,若满足以上任意一条规定,我们均不接受退货;无运输保险和错误包装的货品,我们无法提供AMOR退货承诺服务。